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州民族工人文化宫运动场、健身房合作方的公告
来源:州总工会 更新日期:2026-04-22 17:03 访问量: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州民族工人文化宫运动场、健身房合作方
的公告
为增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性,更好服务全州职工群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宫运营,决定对州民族工人文化宫运动场健身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合作方”)进行合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阿坝州民族工人文化宫运动场、健身房运营合作项目。
(二)项目服务对象:全州广大职工群众。
(三)项目服务地点: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民族团结广场1号楼四层(2000余平方米)。
(四)项目运营模式:采用合作运营模式。
二、合作运营内容
(一)负责运动场、健身房日常开放运营,制定合理的运营方案、开放时间及服务规范,保障场地有序、安全运行;
(二)负责场地内健身器材、运动设施、水电等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使用安全;
(三)配备专业运营、保洁、安保及健身指导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专业的健身服务;
(四)配合文化宫开展各类职工文体活动、公益健身讲座、赛事活动等,履行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责任;
(五) 负责运营期间场地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承担运营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及运营成本;
(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化宫管理规定,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体育场馆运营、健身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拥有体育场馆、健身房运营管理经验,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和成熟的运营方案,有政府公共文体场所运营案例者优先;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能够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营;
(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文体场所运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重视公共安全和服务质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运营项目。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报名材料
1. 合作方申请书,包含单位基本情况、合作意向、运营思路等;
2.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商业信誉承诺书、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承诺书;
4. 近三年同类文体场馆运营成功案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 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运营方案,含运营模式、人员配置、设施维护、安全保障、公益服务计划、成本核算等内容;
6.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书等其他补充材料。
(三)报名方式
请意向合作方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至州文化宫办公室,同步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zwhg2822194@163.com);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及合作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18090718872,0837-2822194
胡女士15309049183,0837-2822194
地 址: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民族团结广场1号楼4楼(阿坝州民族工人文化宫)。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合作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州民族工人文化宫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或个人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
阿坝州民族工人文化宫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