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阿坝州总工会(汇总)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州总工会 更新日期:2024-09-19 16:1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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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阿委办发[2002]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州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州工会工作,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营造外部环境;二是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三是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四是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五是协助州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1个(阿坝州总工会机关),其他事业单位1个(阿坝州民族工人文化宫)。
无纳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40.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1.06万元,增长63.9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绩效奖金纳入工资发放,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马尔康市财政局转州机关单位过渡安置费266.96万元、州总工会补助文化宫大型修缮400万元、利息收入0.42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49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9.07万元,占85.16%;其他收入666.96万元,占14.8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2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44万元,占17.86%;项目支出3551.68万元,占82.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29.0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4.1万元,增长40.5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绩效奖金纳入工资发放,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马尔康市财政局转州机关单位过渡安置费266.96万元、州总工会补助文化宫大型修缮400万元、利息收入0.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4.1万元,增长40.5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绩效奖金纳入工资发放,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马尔康市财政局转州机关单位过渡安置费266.96万元、州总工会补助文化宫大型修缮400万元、利息收入0.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4.93万元,占92.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05万元,占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3万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42.91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44.85万元,占1.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29.0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12901): 支出决算为46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支出决算为306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 支出决算为12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支出决算为58.89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为2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2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4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0.88万元、津贴补贴242.87万元、奖金4.44万元、绩效工资1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3万元、生活补助67.2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44.85万元等。
公用经费9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43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5.71万元、邮电费4.21万元、差旅费21.42万元、维修(护)费0.66万元、培训费4.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福利费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04万元,完成预算95.39%,较上年度增加3万元,增长13.0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会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增加,驻村困难帮扶、各类会议、培训增加和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发生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2万元,占9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0.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88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我会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增加,驻村困难帮扶、各类会议、培训增加,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赴基层县(市)总工会检查指导工作;用于困难职工深度帮扶、劳模春节慰问、送温暖送清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预算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发生公务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阆中市总工会考察学习县级工会加强年等工作事宜,安排工作餐一顿共计0.1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当年无相关预算及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1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6.98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在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同时继续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当年无相关预算及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总工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特困职工深度帮扶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阿坝州总工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特困职工深度帮扶项目、州级劳模专项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阿坝州总工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6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我会各项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完善设备设施建设、完善监督职责等产生的各类专项费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无(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0129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方面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05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2210203):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阿坝州总工会
2023年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阿坝州总工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保障部、组织宣传与基层部、女工部、网络与法律维权部7个机构。下设阿坝州民族工人文化宫,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州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州工会工作,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营造外部环境;
2.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3.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4.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5.协助州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州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州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7.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工作,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要切实履行工会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送温暖经常化、扩大化、同时做好促进再就业,困难劳模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确保大局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人员概况。截止2023年末,我会现有在职职工人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 名,工勤 3名,退休人员17 人。属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州文化宫现实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阿坝州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9.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4.1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严格把控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二是省财资金比2022年增加59.35万元,其中新增户外劳动者站点资金45万元,常态化送温暖、劳模资金增加14.35万元;州级劳模人数增加,预算支出增加2.5万元。三是基础绩效随工资发放,工会经费基数调整,财政代扣工会经费比2022年增加1022万元。
2023年度决算报表收入382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9.07元,占100%。
2023年阿坝州总工会安排支出合计382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95万元,占16.35%,项目支出3061.12万元,占83.6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9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75.18万元,公用经费92.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0.06%,项目支出3061.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9.94%。预算与上年度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增加1022万元,按工资总额逐年递增。州级劳模专项资金增加14.3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工资调增。公用经费减少,逐年压缩一般性支出。决算报表支出情况3829.0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一是劳模服务与管理,根据州劳模实际在册人数、实际体检人数、生活困难调查情况,做好劳模服务与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州级劳模各项待遇,促进劳模身体健康,让劳模满意,自评得5分。二是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立健全维权机制,及时响应职工诉求,努力为职工办实事,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收集满意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自评得6分。三是困难职工帮扶覆盖率,关注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状况,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实施精准帮扶,目标帮扶人数为369人次,用于全州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常态化帮扶救助活动及特困职工深度帮扶行动,自评得4分。
2.预算管理。一是严格按要求科学准确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并按照实际发生业务进行年度(调整)预算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现象,自评得8分;二是部门自有收入全年执行数和部门自有收入年初预算数均为3829.07万元;财政核定的综合补助和按实际执行测算的综合补助均为231.32万元,自评得4分。三是州总工会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774.6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2.89%,州文化宫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141.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0.31%;州总工会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3647.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0.31%,州文化宫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160.9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72%;无支出预警金额和支出违规金额,扣分原因为专项项目(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州财政困难职工及特困职工帮扶资金、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州财政州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一般在第三、四季度开展,故该项指标自评得4分。四是部门整体年终预算无结余情况,自评得2分。五是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51.58万元,上年度为55.24万元,较上年实现压减6.62%;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51.58万元,上年度为55.24万元,较上年实现压减6.62%,自评得5分。
3.财务管理。一是部门制定《阿坝州工会财务监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阿坝州工会财务会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阿坝州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阿坝州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阿坝州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试行)》 《阿坝州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等制度,并按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扣分原因为内控制度正在修订完善中,尚未上党组会研究,自评得2分。二是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财务部;由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按照财务工作要求,设置财务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按规定要求做到专人专职,会计岗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分工,业务互相牵制互相分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自评得2分。三是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无违规虚假报销费用;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自评得4分。
4.资产管理。一是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州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96%,自评得1.5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0%,同期州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54.2%,自评得1.5分。二是我会无国有资产办公家具和国有资产办公设备,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14.48%,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50.74%,自评得为3分。三是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2023年阿坝州总工会新增国有固定资产0万元,报废固定资产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我会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梳理、落实。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清查、资产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账、卡、实相符,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自评得3分。
5.采购管理。一是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出具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自评得3分。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3061.1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个。
1.项目决策。一是部门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规定履行做好事前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即各业务部室结合当年工会重点工作申报预算,由分管领导审核,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主席办公会审定通过,并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向省总工会备案;自评得4分。二是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自评得4分。三是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9月30日)内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一是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自评得4分;二是部门预算项目无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部门预算阶段项目,自评得4分;三是部门预算项目无预算结余,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一是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全部完成,自评得4分。二是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情况,自评得4分。三是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全部实现目标,自评得3分。
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我会2023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对于2023年我会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使我会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合理,并及时在单位内部公开,我会也将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提交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总体上看,2023年州总工会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取得了较好的绩效,有力地保障了工会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工会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会对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预算编制及执行决算较为准确,支出管理较为规范,使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有效结合。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1-6月预算执行进度偏低,由于专项项目(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州财政困难职工及特困职工帮扶资金、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州财政州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一般在第三、四季度开展;二是内控制度正在修订完善中。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在下一步工作中,开展绩效运行情况监控分析,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要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中,提升绩效目标质量。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理顺管理流程,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并适时上党组会研究。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州劳模专项资金项目56.32万)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有效激发劳模的创造活力,营造
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州级群团组织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阿府阅〔2015〕2号),州政府落实阿坝州州级劳模六项待遇:(一)将新表彰州级劳模的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次4000元,所需资金由州财政逐年安排。(二)给予州级劳模健康体检补助,其标准为:每两年一次、每人每次400元,所需资金由州财政逐年安排。当年已参加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组织健康体检的,不再重复享受补助。(三)给予州级农村劳模生活补助,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资金由州财政逐年安排。(四)给予州级困难劳模生活补助,其中:城镇困难劳模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农村困难劳模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所需资金由.州财政逐年安排。(五)发放州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其标准为:每人每年900元,所需资金由州财政逐年安排。(六)州、县司法部门要与当地工会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为州级以上劳模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州总每年开展州级劳模春节慰问、健康体检、各类补助申报发放等工作,落实州级劳模各项待遇,2023年申请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56.32万。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保障部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服务、工会会员普惠性服务、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积极参与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参与和指导实施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技术创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工作;承担劳模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州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工会企事业资产发展与改革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州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暨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开展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参照《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
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用于每年开展州级劳模春节慰问、健康体检、各类补助申报发放等工作,落实州级劳模各项待遇,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引领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2年末,根据2022年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实施情况,结合实际向州财政申请2023年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56.32万元,经州财政审核通过后,2023年12月根据州劳模实际在册人数、实际体检人数、生活困难调查情况,申请划拨州劳模各类专项资金56.32万元(其中,州级劳模春节慰问金45.36万元,农村劳模补助5.16万元,农村困难劳模生活补助1.08万元,城镇困难劳模生活补助0.48万元,州劳模体检费4.2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州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认真开展州级劳模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审核,劳模健康体检,各类补助、春节慰问金申报及发放等工作,切实落实州级劳模各项待遇,做好劳模服务与管理工作,让劳模满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有效激发劳模的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指标要求对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根据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指标中项目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要求对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以单位自评法开展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
州总财务部、保障部按照部室职责分工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州劳模专项资金项目设立并延续符合工会劳模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参照《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管理执行,符合部门职责,项目决策严密。该项目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州级群团组织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阿府阅[2015] 2号)相关要求立项,符合全总、省总的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要求,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该项目资金符合工会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决策部署及总体规划要求,与工运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会重点工作,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
2.项目管理。
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参照《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管理制度完善、执行通畅且能满足实际需求,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分配根据根据当年州劳模实际在册人数、实际体检人数、生活困难调查情况,据实下拨春节慰问金、农村劳模补助、农村困难劳模补助、城镇困难劳模补助、劳模体检费等,并结合工会元旦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对州级劳模开展入户走访慰问。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资金使用高效、合理。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展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率为100%。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参照《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在计划完成时间前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完成率为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州财政州级劳模专项资金分配根据根据当年州劳模实际在册人数、实际体检人数、生活困难调查情况,据实下拨春节慰问金、农村劳模补助、农村困难劳模补助、城镇困难劳模补助、劳模体检费等,并结合工会元旦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对州级劳模开展入户走访慰问。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州级劳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方面,认真开展州级劳模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审核,劳模健康体检,各类补助、春节慰问金申报及发放等工作,切实落实州级劳模各项待遇,做好劳模服务与管理工作,促进劳模身体健康,让劳模满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有效激发劳模的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州级劳模满意度达90%以上。
四、评价结论
州劳模专项资金项目设立并延续符合工会劳模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全总、省总的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要求,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州级劳模满意度达90%以上。
保障部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提高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229.8005万)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省财政厅下达我州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234.0105万元(其中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138.77万元、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16.6405万元、职工常态化送温暖资金33.6万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45万元)。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用于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体检、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确保资金发放到每一位劳模手中,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政策落到实处。省财政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困难职工、农民工、疫情防控等一线职工、劳模工匠、下派挂职干部职工等群体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省财政常态化送温暖资金用于对困难职工、特困企业职工、农民工、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抗灾一线职工等进行常态化走访慰问。省财政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对2023年新建的工会户外劳动者站点进行补助。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保障部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服务、工会会员普惠性服务、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积极参与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参与和指导实施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技术创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工作;承担劳模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州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工会企事业资产发展与改革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州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暨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开展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按照《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困难职工专项补助、常态化送温暖活动、工会户外站点建设补助、发放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及各类补助资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6月,省财政下达我州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234.0105万元。2023年6月-12月,州总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向州财政申请划拨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229.8005万元(其中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134.56万元,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16.6405万元、职工常态化送温暖资金33.6万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4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州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困难职工专项补助、常态化送温暖活动、工会户外站点建设补助、发放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及各类补助资金,坚持精准务实、常态推进,让职工、劳模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指标要求对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根据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指标中项目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要求对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以单位自评法开展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
州总财务部、保障部按照部室职责分工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设立并延续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劳模管理服务、户外站点建设等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按照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程序管理执行,符合部门职责,项目决策严密。该项目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全总、省总的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要求,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根据实际困难职工数,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该项目资金符合全总、省总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及总体规划要求,与工运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会重点工作“四季送”活动,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
2.项目管理。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按照《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管理制度完善、执行通畅且能满足实际需求,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分配根据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常态化送温暖项目、工会户外站点建设情况、省部级劳模专项资金分配依据等,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开展各项帮扶救助、送温暖、户外站点建设补助及落实省部级劳模各项待遇。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资金使用高效、合理。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展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率为100%。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按照《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在计划完成时间前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完成率为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2.民生保障。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分配根据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常态化送温暖项目、工会户外站点建设情况、省部级劳模专项资金分配依据等,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开展各项帮扶救助、送温暖、户外站点建设补助及落实省部级劳模各项待遇。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受助各级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省部级劳模等满意度达90%以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方面,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长效机制健全,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落实省部级劳模各项待遇,做好劳模服务与管理工作,促进劳模身体健康,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加强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户外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评价结论
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设立并延续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劳模管理服务、户外站点建设等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按照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程序管理执行,符合部门职责,项目决策严密。该项目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全总、省总的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要求,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符合资金管理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适用范围进行专项资金分配,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受助各级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省部级劳模等满意度达90%以上。
保障部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提高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140万)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巩固拓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切实履行工会服务职工基本职责,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全州困难职工群体的深切关怀,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07〕1号)“大力保障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帮扶等,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等相关要求,申请立项州财政常态化困难职工帮扶资金40万元;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州级群团组织第三次联席会议纪要》(阿府阅〔2016〕1号)“每年安排特困职工深度帮扶行动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特困职工深度帮扶行动”等相关要求,申请立项州财政特困职工深度帮扶资金100万元;2023年共申请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40万元(常态化帮扶资金40万元、特困职工深度帮扶100万元),用于对全州各级建档困难职工、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开展常态化帮扶救助活动,坚持精准务实、常态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解困脱困成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有效衔接,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保障部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服务、工会会员普惠性服务、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积极参与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参与和指导实施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技术创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工作;承担劳模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州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工会企事业资产发展与改革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州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暨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开展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参照《四川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川工发〔2017〕61号)、《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
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州各级建档困难职工、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开展常态化帮扶救助活动,让困难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2年末,根据2022年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实施情况,结合实际向州财政申请2023年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40万(常态化帮扶资金40万元、特困职工深度帮扶100万),经州财政审核通过后,根据当年全州各级建档困难职工情况、金秋助学项目申报情况等,2023年11-12月,向州财政申请将州财政特困职工深度帮扶资金100万用于对全国级、省级、州级建档困难职工实施帮扶,给予生活救助。2023年11月申请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25.1万元用于州总金秋助学帮扶项目,对因子女上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给予助学救助。2023年12月,向州财政申请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4.9万用于对患癌大病职工给予医疗救助,对已解困脱困职工动态监测专项行动排查出存在生活困难职工给予生活救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根据州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认真开展常态化帮扶救助活动,坚持精准务实、常态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解困脱困成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有效衔接,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指标要求对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根据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指标中项目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要求对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以单位自评法开展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
州总财务部、保障部按照部室职责分工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设立并延续符合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参照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程序管理执行,符合部门职责,项目决策严密。该项目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07〕1号)、《州人民政府与州级群团组织第三次联席会议纪要》(阿府阅〔2016〕1号)相关要求立项,符合全总、省总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要求,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根据实际困难职工数,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该项目资金,符合全总、省总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决策部署及总体规划要求,与工运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会重点工作“四季送”活动,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
2.项目管理。
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参照《四川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川工发〔2017〕61号)、《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管理制度完善、执行通畅且能满足实际需求,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当年实际在册各级困难职工建档情况、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存在困难实际情况,综合央财、省财、省总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立项情况,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困难类别分类实施生活、医疗、助学等常态化或专项帮扶救助活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资金使用高效、合理。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展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率为100%。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参照《四川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川工发〔2017〕61号)、《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建〔2019〕356号)执行。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在计划完成时间前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完成率为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2.民生保障。
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当年实际在册各级困难职工建档情况、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存在困难实际情况,综合央财、省财、省总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立项情况,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困难类别分类实施生活、医疗、助学等常态化或专项帮扶救助活动。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受助各级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满意度达90%以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方面,保障了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改善困难职工生活状况。可持续影响方面,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实现巩固拓展解困脱困成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有效衔接,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四、评价结论
州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省州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符合全总、省总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决策部署及总体规划要求,与工运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会重点工作“四季送”活动,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符合资金管理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适用范围进行专项资金分配,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受助各级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满意度达90%以上。
保障部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提高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35万)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先进模范等群体等度过一个温馨祥和的元旦、春节。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07〕1号)“大力保障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帮扶等,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等相关要求,申请2023年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保障部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服务、工会会员普惠性服务、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积极参与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参与和指导实施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技术创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工作;承担劳模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州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工会企事业资产发展与改革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州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暨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开展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参照 《四川省工会送
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工发〔2018〕57号)执行。州财政送温暖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先进模范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2年末,根据当年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实施情况,结合实际向州财政申请2023年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35万,经州财政审核通过后,2023年12月申请州财政将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35万用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先进模范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资金慰问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根据州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及先进模范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指标要求对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根据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指标中项目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要求对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以单位自评法开展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
州总财务部、保障部按照部室职责分工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设立并延续符合工会送温暖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参照《四川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工发〔2018〕57号)管理执行,符合部门职责,项目决策严密。该项目资金符合全总、省总的送温暖工作决策部署及总体规划要求,与工运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会重点工作“四季送”活动,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
2.项目管理。
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参照 《四川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工发〔2018〕57号)执行。管理制度完善、执行通畅且能满足实际需求,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综合央财、省财、省总送温暖项目立项情况,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针对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先进模范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资金使用高效、合理。 该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展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率为100%。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参照《四川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工发〔2018〕57号)执行。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在计划完成时间前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完成率为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综合央财、省财、省总送温暖项目立项情况,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主要对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先进模范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先进模范等群体等满意度达90%以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方面,深入基层,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度过温馨祥和的元旦春节,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提升职工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评价结论
州财政元旦春节送温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省州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符合全总、省总的送温暖工作决策部署及总体规划要求,与工运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会重点工作“四季送”活动,符合保障部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符合资金管理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适用范围进行专项资金分配,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困难职工(农民工)、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先进模范等群体等满意度达90%以上。
保障部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提高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工会经费2600万元)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我会按照《工会法》、《预算法》要求,按照2022年9月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2023年财政代扣工会经费应为2600万元。分配原则主要是以工会经费的40%留存;工会经费的60%返还。保障州级基层工会能足额返还财政代扣代缴工会经费,以确保州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作的需要。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的费用。按《工会法》,工会经费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工会经费主要以每年9-11月集中划拨为主。我会按照政策要求,将工会经费以40%留存本级和60%划拨到州级基层工会,用于基层单位开展文体活动,年节慰问等活动经费。根据年初预算,2022年度工会经费基本完成预期目标,达到了预期目标质量。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工会经费年初按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预算立项、并经同级财政审核、批复及下达资金。2023年度工会经费在执行过程中调减预算2380万元,12月基本实现预期目标。我会按照《工会法》、《预算法》的规定,将财政代扣工会经费划拨给州本级建立工会组织的行政事业单位,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的比列集中在9-12月划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工会经费项目根据州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以确保州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作的需要,坚持精准务实、常态推进,让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指标要求对工会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根据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指标中项目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要求对工会经费专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工会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以单位自评方式开展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
州总财务部、保障部按照部室职责分工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法》对工会经费的计提、拨付、使用、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慰问困难职工等。程序管理执行,符合部门职责,项目决策严密。该项目设立符合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全总、省总的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要求,符合工会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根据财政代扣工会经费,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2.项目管理。
工会经费专项资金年初以实际工资总额的2%申报预算,州总工会按照规定的比列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州总党组、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申请州财政划拨资金,实施项目。
管理制度完善、执行通畅且能满足实际需求,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工会经费专项资金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州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作的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资金使用高效、合理。严格按要求开展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在计划完成时间前完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完成率为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工会经费专项资金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
2.民生保障。工会经费专项资金分配根据《工会法》对工会经费的计提、拨付、使用、管理等规定。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项目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州级工会组织满意度达90%以上。
3.基础设施。工会经费专项资金项目不涉及基础设施。
4.行政运转。工会经费专项资金项目不涉及行政运行。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方面,足额返还财政代扣代缴工会经费,使各基层工会能顺利开展职工活动、困难职工慰问等工会活动,增加了各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的满意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评价结论
工会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按照《工会法》相关要求程序管理执行,符合部门职责,项目决策严密。该项目设立符合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全总、省总的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及工作任务要求,符合工会职能职责。项目年度绩效与中长期规划一致。资金分配方案与现实需求匹配。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符合资金管理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适用范围进行专项资金分配,专项资金分配与现场需求匹配,符合规定补助标准,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州级工会组织满意度达90%以上。
我会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提高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